一、及时安排部署。落实自治区综治办、广电局、公安厅、国家安全厅、工商局《关于开展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自治区广电局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座谈会纪要》精神,我局会同盟综治办、公安局、国家安全局、工商局,制定印发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部门职责、整治重点、时间步骤和工作要求。 二、集中宣传引导。我局分别在锡林郭勒日报、锡林郭勒人民广播电台、锡林郭勒电视台播发通知,宣传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法规,要求非法安装使用的用户限七个工作日内自行拆除。3月25日,我局行业管理负责同志作客锡林郭勒人民广播电台《行风热线》节目直播间,解答部分用户对专项整治行动的提问,向群众宣传有关政策法规。 三、实地开展检查。3月19日,我局与盟国家安全局和盟广电网络公司联合组成检查组,出动车辆3台、执法人员7人。对锡林浩特市区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情况进行摸查。通过摸查了解,检查组分析了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原因,提出了分类解决问题的方案,为即将开展的依法查处提供了依据。